小編在調任贓物庫工作也快滿三年了,就目前遇到的常見問題,概略提出供要入庫的各位長官參考。一、跨縣市入庫時,記得打電話詢問相關入庫規定,以免白跑一趟。 像有些地檢某些時間不收,或是贓物庫只有一位承辦人,如果遇到開庭、出差、移轉、銷毀,就沒有人收件,未事先詢問,就是白跑一趟。 而各地檢的入庫規定不盡相同,像紙張顏色、需否附扣案物照片、毒報及槍、彈報告要求幾份?都應該先詢問好。 二、凱旋醫院鑑定報告,有寫到是殘渣袋的,算是一般物品,就不要以毒品入庫。而報告如果有毒品及殘渣袋,到凱旋醫院取報告並拿回毒品時,要注意有無分開封緘,如果包在一起是無法入庫的(一個要入安保字、一個要入保管字)。 三、毒品及相關扣案物品要入施用毒品案件或販毒案件,請先詢問販毒案承辦檢察官。不少地檢採毒品分流制度,施用毒品案件由主任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偵辦,販毒案由檢察官偵辦,所以入庫的物品應區分為販毒工具(點鈔機、封口機等)或是施用工具(吸食工具、殘渣袋),而入不同的案件。又例如移送被告販賣安非他命,在現場扣到的海洛因或愷他命就是吸食用的毒品,而非販賣用的毒品。 待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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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on’t hold a bomb for 20 years別為了政府的汰舊換新補助,自己搞死自己
Don’t hold a bomb for 20 years別為了政府的汰舊換新補助,自己搞死自己。 最近在PTT台南版,看到有人在徵舊四機的回收單,目的當然為了政府的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的3000元節能補助。這行為就是原本不符合補助規定,想辦法找漏洞,來讓自己符合申請資格,以取得補助款。這行為跟一些民意代表,使用人頭助理,詐領助理費是不是很相似呢? A因為買了新冷氣,但並未汰除舊冷氣,想賺3000元補助,所以在PTT上徵求舊冷氣回收單,B就把沒用到的舊冷氣回收單拍照/影片,之後將正本以1千元賣給A,還大嘴巴宣傳說用回收單賺了1千元。 B的朋友即正義達人C聽到後,想辦法取得B的舊冷氣回收單影像資料,並問得A與B在PTT帳號的名稱,之後向地檢署提出詐欺、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檢舉。地檢署可能之偵查動作:1以廢四機回收聯單上的聯單編號向經濟部函詢有無此件補助申請案,並索取該案之相關申請人年籍資料。2發函向PTT索取A、B之帳號基本資料及IP登入位置。3傳喚回收商於回收當天之相關行程。4分別傳喚A、B二人出庭。如果最後A認罪的話 ,可能就是繳回犯罪所得3千元,再同意繳個1、2萬元的緩起訴處分金,檢察官就A所涉詐欺一案,給予緩起訴處分。B的部分可能要看答辯,能否說服檢察官,其交出回收單時,不知道對方是要拿去申請汰舊換新節能補助(詐欺),說服不了,就會被檢察官認定構成幫助詐欺罪。 而刑法第339條詐欺罪,依刑法第80條規定,其追訴權時效是20年…為了幾千元的利益,放一個未爆彈在身上20年,真的有比較划算嗎?所以別閒著沒事,自己搞自己。當你徵求過廢四單又用以申請補助之後,別在幾年後收到地檢署詐欺傳票,自認從未犯過法的你,開庭前四處說檢警亂辦案… 題外話:有時與同事聊天,都會覺得某些犯罪手法「手路真粗」(台語)…即手法很粗糙的意思。像本件情形,你徵求到廢四單之後,還不趕緊刪文,到底是在想什麼?
新手書記官系列一:開庭篇
主要分別介紹開庭前、開庭時、開庭後應注意之事項 一、開庭前:收到新案時,應核對案管當事人資料與移送書、筆錄資料是否相符,如筆錄上有多的地址,應在案管系統上輸入。又當事人有委任律師時,應在卷面上註記律師姓名,並於案管系統上增加律師資料。署內公布檢事官庭期後,應告知檢察官,以免沖庭還要換班(檢察官訂庭時大多會避開,除非OOXX)。知悉內、外勤值班時,先於行事曆上記載。檢察官訂好庭期後,確認該日期有無其他勤務EX內勤或外勤,如有應提醒檢察官,並於行事歷上記載。另確認有無漏列律師,如有應補上並傳喚。點選開庭時日時,應再三確認以免傳錯時日…建議同一傳喚日期的一起做。要注意進行單除訂定開庭外,有無其他進行;ex是否需要發文、電聯;信件是否需要雙掛;當事人在監所的話,要記得開立提還押票。回證回來後可以先附入卷內或等開庭後再附。如發現信件遭退回,檢查地址有無錯誤,再重新送達。如在押被告有委任律師者,列印傳票前,建議先聯繫律師,確認律師可否到庭,是否須另訂其他庭期。 二、開庭: 開庭前確認錄音系統是否正常收音。並了解筆錄檔暫存區,當機時可以叫回檔案。 開庭時留意檢察官訊問對象,使用「以下訊問林○○ 」;如臨時抽問一句,可以使用「問林:」「林答:」記得開啟當事人視窗。庭訊後,留意是否每個當事人都有於受訊問人處簽名;另筆錄內其他簽名處有無簽名ex認罪、緩起訴、撤回告訴、拋棄扣案物。發還身分證件時,受訊問人眾多時,建議將證件置於桌上,當事人簽完後自行拿取,以免發錯…PS.檢察官開庭與檢事官開庭之差異 1、有無法警站庭,沒有法警的話,書記官須以呼叫程式叫當事人入庭或至偵查庭外叫 人。庭訊後須拿筆錄給當事人簽名、發還證件予當事人。 2、證人是否需要填寫證人結文。 3、檢察官用「訊問」;檢事官用「詢問」,點選例稿時應注意。 三、開庭後:注意點名單上有無其他進行ex送車鑑、送調解、拘提。依進行單、點名單、筆錄、當事人提出之書狀或資料、回證、提票之順序整理進偵卷內。如當事人有委任律師,記得於案管及卷面記載。如地址有變更,於案管系統增補。如當事人表明希望書類不寄送某址,於卷面上記載以免遺忘。上午的開庭卷,建議下班前整好給檢察官;下午的開庭卷,建議隔天中午前整好給檢察官。PS.接股後,應先詢問檢察官偏好之整卷習慣ex是否須先編頁、可否使用訂書針訂卷;整卷係照時間順序或是回函附於函稿後?A進行單、B函稿、C點名單、D筆錄、E回函;假設回函於庭訊後才回復。有些偏好ABCDE,有些則是ABECD。
贓證物入庫注意事項 113.1.10版更新
112.7.26更新,終於定版了,112.7.20發文函請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轉知各分局,(PDF檔有排版,請下載使用)。 重點:毒品、槍彈入庫時間限周三槍、彈應分列不同清單贓款獨立列一份清單 113.1.10更新,二版注意事項